新立联合物流系统用户协议

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新立联合物流系统经营者(详见定义条款)共同签署本《新立联合物流系统用户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服务! 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新立联合物流系统各处所称“新立联合物流系统用户协议”均指本协议。 各服务条款前所列索引关键词仅为帮助您理解该条款表达的主旨之用,不影响或限制本协议条款的含义或解释。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审慎阅读】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新立联合物流系统客服咨询。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新立联合物流达成一致,成为新立联合物流系统“用户”。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定义

【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指包括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新立智运APP等网站及客户端。新立联合物流:新立联合物流系统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包括新立联合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等下属企业。

【用户】:使用任一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所提供的服务的货主、司机、企业及其他主体。

【实际承运人】:是指接新立联合物流系统委托,使用符合条件的载货汽车和司机,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托运人】:指有货物运输需求的企业、其他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主体。

【用户信息】:指您提交给新立联合物流系统的或新立联合物流系统通过您授权的第三方获取的用户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提交、发布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指定的代表及/联系人的姓名与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开户许可证、银行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其他信息等;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及其他信息、车辆信息、货源信息等。

【个人信息】:《新立联合物流隐私政策》下“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适用本协议。

【账号】:指您按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提供的方式设置或取得的供您登录及使用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服务的编码,该编码可能是您的手机号码/邮箱地址,也可以是根据新立联合物流系统规则编辑或设置的其他数字或文字。

【司机和车辆信息】:指您向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或相关人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的司机和车辆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司机身份证号、姓名、头像、驾驶证、行驶证、手机号码、车牌号码、车牌类型、车型、车长、车宽、载重、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车厢信息、车厢体积、车厢长度、拖挂轮轴、车辆轴数等信息。

二、账户注册

1、用户资格
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提供服务的用户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

2、注册约束
在成功注册成为新立联合物流用户后,用户即自愿受到本协议的约束。 账户注册或激活时,用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相应页面的提示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个人资料,如注册所需的姓名、电话以及其他的类似个人信息; 注册成功则表示用户已经同意新立联合物流使用自己的个人信息。用户账户所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用户应及时修改、变更和完善。新立联合物流如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期或不完整的,有权向该用户发出询问和要求改正,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该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新立联合物流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账户安全

账户注册成功后,用户将获得相应的账号和密码。用户对账号和密码的安全性、以及账户中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请妥善保管您的账户信息。用户可以登录在我公司的信息平台自行修改密码、或联系客服更改密码。 新立联合物流有权了解用户使用本公司产品或服务的真实背景及目的,用户应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如果有合理理由怀疑用户提供虚假信息,新立联合物流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用户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基于用户个人使用习惯(计算机端、手机端以及其他电子设备)如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信息、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的行为,或发生与账户关联的手机或其他设备遗失或其他可能危及到账户安全的情形,请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在此期间或之后产生的任何个人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账户使用

用户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使用新立联合物流系统的相关功能,用户应自行对您的新立联合物流账户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在新立联合物流系统的账号。用户有义务确保在新立联合物流系统发布或提交的信息真实、合法和准确,保证货物的质量和运输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用户承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清楚知晓本条款内容。

五、 账户停用

用户有权要求注销自己的账户,需经新立联合物流审核同意后注销账户。用户在使用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行为的,新立联合物流有保留追诉的权利亦保有对司法介入后提供相关数据支撑的权利。 在不涉及第三方或实际托运/运输义务的情况下,用户可申请终止本协议。若用户在使用该协议期间与其他用户之间发生经济关系的,本协议终止后,其他用户仍有权向您主张权利,您应继续按您的承诺履行义务。 在新立联合物流未向您收费的情况下,如果用户违反本协议条款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新立联合物流有权自行决定停用该账户,并终止对其提供服务;在新立联合物流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下,新立联合物流应基于合理的怀疑并经有效通知该用户后终止提供服务。

六、用户信息的保护及授权

新立联合物流系统重视对您个人信息的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依《新立联合物流隐私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新立联合物流隐私政策》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共同适用于您所使用的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服务。

新立联合物流采用严格安全制度保证我公司收集的信息不被滥用,并确保您的个人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漏。为更好地提供服务升级产品,我们可能会将我们获得的数据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分析统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也会使用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以上第三方企业或个人,只有在必须的情况下才会接触到用户信息,同时他们都受到严格的保密条款的约束。

七、免责声明

新立联合物流作为网络货运人和平台提供方,就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力求真实、准确。若产生实质经济纠纷,新立联合物流有权受理并通知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去申请法律支援,并调处您与其他用户的相关数据提交相应司法机关,但概不涉及用户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由于新立联合物流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网络连接故障、电力故障、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其他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不作为等,致使服务延迟或未能履约的,新立联合物流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平台上的第三方网站链接的访问由用户自己决定,新立联合物流不保证这些链接上提供的任何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可靠性。新立联合物流对第三方网站及其内容不进行控制,也不负责任何责任;任何访问第三方网站链接可能带来的结果和风险全部由用户自己承担。 用户因违反本协议内容,给新立联合物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新立联合物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赔偿应包含但不限于本金损失、利息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通信费、住宿费等。

八、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

1、运费特别约定
对新立联合物流系统的网络货运业务,如无特别约定,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支付给实际承运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车辆油料费、折旧费、修理费、驾驶员工资、车辆保险费、道路、桥、闸通行费等一切与车辆运输有关的费用。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支付费用后,有权依法向相关机构索取发票,实际承运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清楚知晓本条款内容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2、协议内容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新立联合物流隐私政策》及所有新立联合物流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相关规则。新立联合物流系统发布的声明及政策、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或继续使用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3、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4、管辖
您因使用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服务所产生及与新立联合物流系统服务有关的争议,由新立联合物流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可分性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道路交通法规

一、车辆基本要求

1.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3.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4.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5.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②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④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二、驾驶人基本要求

1.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2.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司机行为规范

1.车辆年审表格应正确填写,不得涂改,年审前车辆要进行检查、维修和洗刷,保证车辆安全、卫生。

2.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一遍、保证车辆安全,以及企业形象的树立。

3.拒绝超速、超载违法行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容易造成制动跑偏(甩尾)、转向失控甚至爆胎、机件失灵等危险情况,导致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了您的安全,驾驶人应按照规定车速、核定载货行驶,切忌超速、超载。

4.拒绝疲劳驾驶。疲劳使驾驶人的注意力不稳定、视野狭窄、视线模糊和反应迟钝,导致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驾驶人每驾驶车辆3-4小时至少应停车休息20分钟,或者与其他同车的驾驶人轮流驾驶,及时消除疲劳。

5.拒绝酒后驾车。饮酒导致人运动机能低下,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驶。

6.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发生事故时减轻受伤程度的安全防护装置,被誉为“生命带”。使用安全带可减轻事故发生时驾驶人与车辆顶棚、前窗玻璃、转向盘等发生猛烈撞击所带来的伤害,增大生存的概率。因此,驾乘机动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7.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注意保管货物,防丢失、破损。

8.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通民警和公司领导。

司机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1.服务意识:机动车驾驶员的工作是通过车辆运送乘客和货物,从某种角度来讲是一种服务性工作,需要讲究服务意识。对驾驶员来讲,树立服务意识就是尊客爱货,把乘客或乘坐人当亲人,视货物为家珍。

2.安全意识: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保养好自己驾驶的车辆,不开故障车,行车中谨慎驾驶,时时刻刻注意安全。

3.守法意识:机动车驾驶员要学法、懂法、守法,用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依法管理,这是机动车驾驶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安全行车的重要保证。

4.敬业精神:机动车驾驶员担负着国民经济建设和人们日常生活中交通往来的重任,不论是专职驾驶员还是非专职驾驶员,都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勤勤恳恳,认真负责。

5.见义勇为精神:当国家和人民群众安全受到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危害时,机动车驾驶员应该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不畏强暴,敢于斗争和善于斗争。

6.救死扶伤精神: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工作中遇到突发性伤病员,如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急需救助的病人和孕妇等,应急群众之所急,将伤病者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安全驾驶知识

1.雨天行驶:出车前要认真检查制动器、雨刷、灯光、喇叭、转向等机件,确认良好方可出车。行车时,车速要酌情放慢,前后车距要适当拉大,一般不要超车。遇到情况要及早采取措施,不要紧急转向和紧急制动,以防车辆横滑侧翻。车辆通过积水路段,通过前应探明水情,水深不能超过排气管。通过时车速要缓慢,中途不能熄火停车。

2.刮风天气行驶:刮风对机动车行驶影响不大,但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影响较大。大风天气影响行人视线,易造成事故。驾驶员应减速慢行,随时做好避让或停车准备。

3.雾天行驶:雾天能见度低,视线模糊,驾驶员难以看清路况,行车危险性大,除打开防雾灯和尾灯外,还应以很慢的速度行驶。如浓雾过大应停车,待雾散后再行驶。

4.冰雪天气行驶:路面滑,附着力小,汽车后轮容易打滑空转。开车应做到缓慢起步,慢行,均匀车速。在转向、使用制动方面都应忌急,尽量少用制动,避免紧急制动。冰雪道路,制动距离长,约是普通沥青路面的3倍。因此行驶中,与前车要保持足够的距离,做到早发现,提前做好停车准备,严禁空挡滑行。冰雪道路因雪光反射,易使驾驶员视力疲劳,甚至会产生短时目眩现象,此时必须减速停车,待视力恢复后再继续行驶。

5.夜间行车:夜间行车,要做到灯光齐全、有效,符合规定。根据可见度控制车速,尽量不超车;必须超车时,应事先连续变换远近灯光,必要时用喇叭配合,在确定前车让路允许超越后,再进行超车。另外骑车人和行人在来车灯光照射下,发生目眩,看不清路面,所以还必须注意骑车人和行人的安全。

应急处置

一、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将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先人后物、救人为主、减免损失”原则,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人员伤亡风险,切实把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放在最高位置、作为最高准则,最大限度消除威胁人身安全的各类因素,减少事故损失。

2.沉着冷静,准确判断:保持“心态冷静、头脑清醒、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状态,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做出判断,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措施,克服“惊慌失措、犹豫不决”等不利心态,避免错失处置时机;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3.及时减速,规避风险:按照“先制动、后转向”“让速不让道”的原则,迅速降低车速,有效控制行驶方向,尽力控制安全风险,尽可能使车辆在碰撞前处于停车或低速行进状态,同时向其他交通参与者及时传递危险信号。

4.避重就轻,减少损失:事故发生不可避免时,对现场情况进行快速判断,按照“损物保人”的原则,采用危害较小或损失较轻的处置方案,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二、应急处置操作基本要领

1.减速停车:发生突发情况时,驾驶员要控制好方向盘,使车辆直线行驶,将车辆停至安全停车区域,尽量避开人群集中区域。车辆停稳后,迅速关闭点火开关,拉紧驻车制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或视线不良天气条件下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2.警示:驾驶员应穿好反光背心,一般道路上,在故障车辆来车方向同车道50米至100米处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在故障车辆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夜间摆放危险警告标志的距离还应适当增加。在转弯路段,可视情在车辆前、后方均摆放危险警告标志。

3.逃生:驾驶员第一时间开启车门,组织乘客有序下车,尽快撤离危险区域。遇车门无法打开时,指导乘客通过应急门、应急窗、安全顶窗或使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击破车辆侧窗进行逃生。告知乘客切勿留恋财物。火灾逃生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驾驶人员不应先于乘客撤离现场。

4.疏散:及时将逃离事故车辆的乘客疏散到车后100米以外的右边路侧或护栏外侧的安全区域,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根据危险货物的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不同危险特性及起火泄漏情况,设置初始隔离区,采取降温、灭火等处置措施,并做好周围车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往上风口方向疏散。

5.报警: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高速公路拨打12122),上报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车辆号牌、人员伤亡和损失等情况。若车辆着火燃烧,同步拨打119火警电话。若出现人员伤亡,同步拨打120急救电话。交通警察、消防队员、综合交通执法人员、医生等到达现场后,现场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救助:按照“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根据人员伤情及施救者医学掌握程度进行科学有效施救,切忌随意移动、拉拽、摇晃伤员,不能施救时应耐心等待医生救护。存在火灾、爆炸等危险时,应采取正确的搬运方法,及时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于急需救治的伤员,及时求助过往车辆送至最近医院。

7.现场保护: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可使用相机或手机,从车辆前方、侧面和后方对事故相关车辆的位置、受损部位及受损程度等事故现场情况做好拍摄记录。因抢救伤员而变动现场的,应标记伤员的原始位置。遇不良天气条件可能会对事故现场重要痕迹、物证造成破坏的,采用塑料布、席子等对现场血迹、制动印痕、散落物等进行遮盖。

8.报告: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属公司及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上报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和事故经过等基本情况。

三、不同场景应急处置要领

1.车辆自燃:车辆发生自燃时,驾驶员要保持清醒头脑,根据“先人后车”的原则,首先确保人员顺利逃生,然后尽量采取措施减少车辆及周围物品损失,及时进行报警、报告。
①立即选择安全区域停车,尽量避开加油站、住宅区、学校、高压线、易燃物等人员密集或易引起事态扩大的区域。关闭点火开关、燃气开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并向所属单位报告。
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车辆后方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150米以上,一般道路50米至100米,夜间还应适当扩大警告牌放置距离。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当根据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及起火泄漏情况设置隔离区
③迅速确认起火原因和火势,若在自燃初期,尽快采用灭火器给燃烧部位降温灭火,控制火势蔓延。若发动机舱内起火,尽量避免快速打开发动机舱盖,以防止空气的快速流动,引发火势增大,可选择从车身通气孔、散热器或车底侧,对起火部位实施灭火。
④灭火时,站在上风位置,将灭火器对准火焰根部喷射,由远及近,左右扫射,快速推进。同时,也可用路边的湿沙、湿土掩盖灭火。若着火车辆位于长大隧道内,且无法驶出时,可使用隧道内侧壁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固定式水成膜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灭火。
⑤常见起火部位的灭火介质: 发动机起火:使用灭火器、沙、水等灭火。 油箱起火:使用灭火器、沙,地面有流淌火,用沙土隔离并将其扑灭。 电气系统起火:使用灭火器、沙土等灭火。 轮胎起火:使用灭火器、水、沙土等,灭火后有条件继续用水降温,防止复燃。

2.长下坡制动失效:行驶过程中出现行车制动器制动不良或失效时,驾驶员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①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握稳方向盘,松抬加速踏板,抢挂低速挡减速。配备有发动机排气制动、缓速器等辅助制动装置的车辆,同时开启辅助制动装置。
②充分利用紧急避险车道、坡道或路侧障碍物(如路侧护栏等)帮助减速停车。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利用车厢靠向路旁的岩石、护栏、树林碰擦,甚至用前保险杠斜向撞击山坡,迫使车辆停住,以减小损失。
③停车后,在来车方向同车道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在车轮下放置垫木或石块,防止车辆溜滑,及时查明原因,视情请求援助。原因未查明时,不应冒险继续驾驶。
④行车过程中,发现连续下坡等交通标志时,提前控制车速,判断车辆制动性能。行车途中发现制动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停车排查,必要时就近维修,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⑤连续下长坡路段,提前换入低速挡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控制行驶速度,严禁弯道超车、空挡滑行或熄火滑行。

3.车辆爆胎:车辆行驶中发生爆胎,驾驶员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①如果转向轮发生爆胎,驾驶员应立即握稳方向盘,尽量控制车辆保持直线行驶,迅速放松油门踏板,采用“轻踩长磨”的减速方式,逐渐降低车速,选择安全地点靠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来车方向同车道按规定摆放安全警告标志,更换备胎。高速行驶时严禁紧急制动。
②如果车辆已偏离正常行驶方向,驾驶员可适当修正行驶方向,但严禁急打方向盘,防止车辆失控。车速明显降低后,可间歇轻踩制动踏板,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
③如果车辆后轮发生爆胎,驾驶员立即握稳方向盘,保持行车路线,间歇轻踩制动踏板,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
④在路侧临时停车更换损坏轮胎时,应选择相对安全的地方,做好前后方的警示提醒,摆好安全警告标志,具备条件的,可安排一人在车辆来车方向150米外路侧护栏外进行警示提醒。

4.湿滑路面行驶:湿滑路面行驶,驾驶员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①因雨雪天气导致路面湿滑,驾驶员应低速行驶。在冰雪路面行驶时,应提前在车轮上安装防滑链。极端情况下,要及时靠边停车或变换到状况良好的道路行驶,防止发生事故。
②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侧滑,迅速向侧滑的方向小幅转动方向盘,并及时回转方向盘进行调整。若车辆配备防抱死制动装置,立即踩踏制动踏板至底部。若车辆未配备防抱死制动装置,可间歇采取行车制动措施。行车过程中,如遇湿滑路面时,严禁制动与转向同时使用,降低侧滑机率。

5.紧急躲避障碍物:车辆高速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现前方车道内有障碍物时,驾驶员要首先降低车速,并观察前方物体及周边情况,车速不高且条件允许时,可以采取避让措施;如高速状态下或周边条件不允许时,严禁急转方向盘避让。
①握稳方向盘,立即制动减速,尽量降低碰撞瞬间的能量,同时迅速观察车辆前方和两侧的交通状况。
②车速明显降低时,采取转动方向盘绕过障碍物,或操控车辆向道路情况简单或障碍物较少的一侧避让。转动方向盘的幅度不应过大,转动速度不应过快。
③若紧急制动后,不具备转向躲避条件,无法避免撞击障碍物的,建议用车辆正前方中间位置撞击,最大程度防止车辆因撞击造成旋转失控侧翻。
④车辆重心较高或车速较高时,禁止采取紧急转向避让措施。

6.驾驶视线不良:车辆行驶过程中,突遇暴雪、暴雨、团雾等导致能见度快速下降,驾驶员要保持冷静,及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①开启前后雾灯与危险报警闪光灯,能见度过低时也要开启示廓灯、近光灯,提高警示效果。
②迅速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加大行车间距,严禁超车或变换车道,尽量选择中间车道或外侧车道行驶。
③握稳方向盘,连续平缓踩踏制动踏板,提醒后方车辆保持车距,避免追尾事故。
④能见度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时,驾驶员应就近选择道路出口低速驶出,或驶入公路服务区停车。无法驶离道路时,可将车辆停靠于紧急停车带或应急车道,开启前后雾灯与危险报警闪光灯,人员撤至路侧或护栏外侧,等待能见度恢复,同时要按规定在车后方50米至150米处摆放好警告标志。 ⑤车辆发生事故无法继续行驶时,及时开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放置警告标志。
⑥夜间行驶遇照明不良路段时,驾驶员应保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避免交通事故,严禁超速,遇地面积水反光、隧道出入口等明暗快速变化路段,以及弯道、坡路、桥梁、窄路等视距不足路段时,提前减速,适度加大行车间距。关闭远光灯,使用近光灯,保持视线远离对向来车的明亮光线,避让路边行人与非机动车。如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影响自车观察路况时,变换远光灯、近光灯,提醒对方及时变换近光灯。
⑦车辆超车时,提前开启转向灯,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前车驾驶员,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稳妥超越前车。完成超车后,观察周围交通状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驶回原车道。

7.突遇自然灾害:车辆行驶过程中,突遇冰雹、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时,及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①行车过程中突遇恶劣天气时,驾驶员立即降低车速,尽量跟车行驶,保持安全车距,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控稳方向盘,平稳行驶,如需改变行驶路线应尽量缓打方向。
②行车过程中,如遇暴雨、冰雹等极端恶劣天气是,要及时选择安全区域停车躲避,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
③行车过程中突遇台风时,驾驶员要握稳方向盘,降低车速,防止因横风作用致使行驶方向偏移,尽量减少超车。如果是逆风行驶,要注意风向突然改变或者道路出现较大弯度时,因风阻突然减小而导致车速猛然增大。
④行车过程中突遇泥石流、山体滑坡时,驾驶员应立即减速或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尽快通过,或行驶到安全区域停车,情况不明时避免自行清理路障。若行驶车辆无法避让泥石流、山体滑坡时,应及时弃车逃生,等待救援。
⑤行车过程中突遇地震时,驾驶员要握稳方向盘,立即寻找开阔地点停车,避免驶入桥梁、隧道、堤坝等设施,同时提醒车内人员加强自身防护。地震过后,应保持低速行驶,观察道路损坏情况,保障行车安全。

8.驾驶员突发疾病:驾驶员突发疾病时,如具备继续操作车辆能力,尽量控制车辆行进方向,按照“停车、开门、疏散、求救”的程序进行处置。
①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后位灯,尽快选择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等安全区域停车,若驾驶员无法控制腿部,可利用驻车制动器减速。
②车辆停稳后,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打开车门并告知乘客临时停车原因,请求协助设置危险警告标志、组织现场人员安全疏散。
③及时采取自救措施,若病情不明或病情较严重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向所属企业管理人员报告现场情况及车辆停靠位置,请求救援。

四、发生紧急情况脱困要领

1.车辆碰撞:车辆发生碰撞时,驾驶员按照“碰撞时自救、碰撞后逃生”的先后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首先确保发生碰撞时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然后尽量采取措施顺利逃生,并及时报警、报告。
①车辆碰撞时自救。侧面碰撞时,驾驶员要握紧方向盘,其手臂稍微弯曲,以免肘关节脱位;身体向后倾斜,背部紧靠座椅靠背,同时双腿向前挺直抵紧驾驶室底板,使身体固定在车内。正面碰撞或追尾碰撞时,如果碰撞不可避免,且撞击方向在驾驶员一侧,在迎面相撞发生瞬间,驾驶员要迅速抬起双腿,双手放掉方向盘,身体向右侧卧,以避免身体被方向盘挤压受伤,同时提醒乘客抓紧座椅,身体紧靠椅背,防止因碰撞反弹力受伤。
②车辆碰撞后逃生。驾驶员第一时间打开车门,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若因车门变形、物品堵塞等造成车门无法开启时,可从应急门窗、安全顶窗或采用应急锤击破应急窗玻璃等,组织乘客逃生。
③及时报警、报告。驾驶员在做好车上人员疏散后,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在高速公路拨打12122),报告事故相关情况,并向所属企业、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2.车辆侧翻:车辆侧翻,驾驶员按照“侧翻时自救、侧翻后逃生”的先后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首先,确保发生侧翻时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然后尽量采取措施顺利逃生,并及时报警、报告。
①车辆侧翻时自救。驾驶员感到车辆要侧翻时,双手要紧握方向盘,背部紧靠座椅靠背,随车体一起侧翻。当车辆连续翻滚时,驾驶员抓紧车内固定物体将身体稳住,避免被甩出车外。发生缓慢翻车有可能跳车逃生时,要向翻车相反方向跳车。若感到不可避免地要被抛出车外时,要在被抛出的瞬间,猛蹬双腿,借势跳出车外。跳出车外落地后,应力争双手抱头顺势向惯性力的方向多滚动一段距离,以躲开车体,增大离开危险区的距离。
②车辆侧翻后逃生。根据车辆侧翻地点的地形地貌和车辆重心,迅速判断车辆是否有可能继续翻滚,尽可能就地稳定车辆重心,防止险情扩大。在救援人员赶到之前,驾驶员要积极组织乘客自救,若因车门变形、物品堵塞等造成车门无法开启时,可通过应急门窗、安全顶窗或采用应急锤击破应急窗玻璃等逃生。

3.车辆落水:车辆落水后,驾驶员应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开门、砸窗、疏散、逃生”等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
①车辆落水瞬间,切勿急于解开安全带,防止落水时的冲击力造成人员受伤,不要试图关闭车窗阻挡车内进水或拨打急救电话,以免耽误逃生时机。
②车辆刚落水尚未完全下沉时,驾驶员应尽快解开安全带,第一时间开启车门或车窗,当外部水压较大难以开启车门或车窗时,驾驶员要迅速使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砸开车窗逃生。如果车上未配备应急锤,可将座椅头枕拔下,用尖锐的插头敲击侧面玻璃,或把座椅金属插头插入侧窗玻璃缝隙中,敲碎玻璃。 ③车辆完全下沉时,驾驶员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打开车门或打碎车窗玻璃,尽最大可能逃生。